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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瑶:“五四”精神漫笔
“五四”是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,它在人们思想观念上所引起的巨大变化,的确是划时代的。现在我们规定“五四”为青年节,特别重视青年的创造性和历史使命,是“五四”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《新青年》杂志
谁都知道,“五四”新文化运动的中心阵地是《新青年》,它创刊时的原名叫《青年杂志》;当时会员最多的社团是“少年中国学会”,出过《少年中国》和《少年世界》月刊。李大钊写过著名的文章《青春》,认为“凡以冲决历史之桎梏,涤荡历史之积秽,新造民族之生命,挽回民族之青春者,固莫不唯其青年是望矣”。鲁迅当时的著名论点之一,就是“青年必胜于老年”,他认为“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,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”(《坟•灯下漫笔》)。更趋极端的则有钱玄同的“40岁以上的人都应该枪毙”之说,丁西林的名剧《压迫》中的主人公也说:“一个人一过了40岁,他脑子里就已经装满了旧的道理,再也没有地方装新的道理。”这种新的观念和传统的看法是完全相悖的。孔子讲“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”,人要到40岁才算成熟,于是40岁的人就开始留胡子,抱孙子,这才算熬到了可以成名立业的年龄。金圣叹在贯华堂本《水浒传》的序中说:“人生三十而未娶,不应更娶;四十而未仕,不应更仕。”40岁以前只是人生的准备阶段,属于少不更事的岁月。以前称赞青年最习用的一句成语是“少年老成”,它的含意完全是褒义的;但经过“五四”的洗礼,人们如果仍用这句话来称赞青年,就等于说他没有朝气,变成贬义了。同样,如果我们说一位年长者富有青年人的气质,完全是赞扬性的;但在过去,这等于是说他幼稚。观念的变化如此之显著,不能不说是“五四”思想解放的一项重要成果。
事实上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的前驱者,当时也都是40岁以下的人,我们完全可以说“五四”是以青年为中坚力量的。以“五四”这一年为例,当时年龄最大的陈独秀和鲁迅也只有39岁和38岁,其余的如周作人为34岁,李大钊为31岁,胡适28岁,郭沫若27岁,毛泽东26岁,叶圣陶25岁,茅盾23岁,冰心只有19岁。当时这些青年人树立了多么大的历史功绩,是人所周知的。记得抗战后期的1944年,当时国内民主运动高涨,重庆政府明令把青年节改为3月29日(黄花岗烈士纪念日),不准纪念“五四”,重庆《中央日报》社论的题目就是《五四之风不可再长》,因此“全国文协”才针锋相对地定“五四”为文艺节。我们并不赞成在年龄上搞“一刀切”,40岁以前怎样,40岁以后又怎样,思想意识的不同是不能简单地用年龄来画线的;但“五四”的经验告诉我们,青年人的热情是十分宝贵的,也的确能够有所建树;那种一听见青年人要求民主的声音就急着采取戒备措施的心态,恐怕最终是要碰钉子的。鲁迅的小说《伤逝》中的女主人公子君有一句著名的话:“我是我自己的,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!”这的确是觉醒了的“五四”青年的语言。按照传统惯例,在谈话中除对下属或子女等以外,是不能随便自称“我”的;现在的习惯用语如“我以为”、“我的意见”等,都是“五四”以后才流行的。过去官场中的自称“卑职”之类不说,即使是对地位相当的人谈话,也多自称名字,如“某某觉得尚可斟酌”之类;不是连孔子也说“巧言令色足恭,左丘明耻之,丘亦耻之”吗?那子贡自称“赐也”就更不稀奇了。如果不自称名字,也多半要用“自己”、“兄弟”等代词;敢于直称“我”,以平等的态度表示个人的看法,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独立,确实是“五四”以后的事,这是同“五四”提倡尊重个性、人格独立分不开的。又如我们把文艺作品叫“创作”,也是“五四”以后的事,这是同过去的“善属文,辞采华丽”之类不同的。郭沫若等讴歌创造,《创造周报》创刊号上就宣称“我们是要重新创造我们的自我”,认为创造社同人的共同点就是“内心的要求”,就是认为创作必须是表现作家的个性和内心世界的。当时对旧文学的批判是那么尖锐,如“桐城谬种、选学妖孽”之类,抨击的对象正是那种不要创造、而一味以模仿古人为能事的旧式文人。譬如一个人写了一首律诗,如果别人称赞他是“盛唐风格”或“沉郁顿挫,直逼老杜”之类,他就高兴得不得了;这哪里谈得上作者自己的个性呢!所以鲁迅说:“最初,文学革命的要求是人性的解放。”(《〈草鞋脚〉小引》)沈雁冰在革新后的《小说月报》第一期上讨论文学问题,首先提出的是“文学和人的关系”,周作人提倡“人的文学”,都说明了人的觉醒和个性的解放是前驱者注意的焦点。尊重个性和人格独立是民主的基础,是和人的现代化密切联系的,这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“五四”精神的重要内容。
妇女解放的程度通常是衡量社会解放程度的天然标尺,思想解放运动当然首先要接触到妇女问题。民主精神的锋芒是直接指向封建等级制度的,鲁迅指出中国过去“人有十等,一级一级的制驭着,不能动弹”;那最下面的一级叫“台”,“台”的下面就是“比他更卑的妻”(《坟•灯下漫笔》)。这正说明妇女是长期处在社会最底层的,因此在《新青年》第一期上陈独秀就发表了他的《妇人观》,鲁迅在《新青年》上的第一篇文章就是《我之节烈观》;与《狂人日记》写在同一年。“五四”时期热烈地讨论女权问题,提倡男女平等,周作人称赞清初俞正燮的《节妇说》和《贞女说》,都是提倡民主精神的必然结果。
五四新文化是以西方文化为重要参照的,因而真正产生了巨大社会影响的,还是易卜生的《娜拉》,1918年《新青年》4卷6期上发表了罗家伦、胡适合译的话剧《娜拉》(以后潘家洵的译本更名《傀儡家庭》),胡适还写了介绍性的论文《易卜生主义》;剧中女主人公娜拉要求独立人格,不甘于做丈夫的傀儡,于是离家出走了。为什么要介绍易卜生呢?鲁迅的解释是“因为事已亟矣,便只好先以实例来刺戟天下读书人的直感”(《集外集•〈奔流〉编校后记三》)。事实上,不仅在话剧创作上有了写女子追求自由独立而离家出走的,如胡适的《终身大事》和欧阳予倩的《泼妇》,而且在社会上也直接引起了巨大的影响。鲁迅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演讲时所面对的那一群有一条“紫红的绒绳的围巾”的青年女性,就是娜拉的崇拜者,因此鲁迅所讲的题目才是《娜拉走后怎样》。我们只要翻翻例如白薇的《悲剧生涯》或者阎纯德等编写的《中国现代女作家》中关于早期一些女作家的经历,就可以体会到走娜拉道路者的艰辛经历了。妇女对人格独立和男女平等的强烈要求,在“五四”时期的话剧创作中反映得最为明显。譬如以古诗《孔雀东南飞》为题材的剧作,一时竟出现了四种,即熊佛西的《兰芝与仲卿》,袁昌英的《孔雀东南飞》,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国文部四年级学生联合编的《孔雀东南飞》和杨荫深的《磐石与蒲苇》。内容都是控诉妇女的悲惨命运的。郭沫若写了《三个叛逆的女性》,歌颂历史上的卓文君、王昭君和聂嫈,作者在后记里强调“她们不是因为才力过人,所以才成为叛逆;是她们成了叛逆,所以才力才有所发展的呀”,就更是鼓动妇女起来自我解放和发展了。经过了70年,不仅当时所要求的参政权,就是鲁迅在《娜拉走后怎样》中所说的经济权,例如财产继承和男女同工同酬等,现在都已经明文载于宪法和法律,好像妇女问题已经不存在了,也不大有人认为男女平等还是民主精神的重要内容;但看看社会上计划生育工作所遇到的困难,甚至大学生分配工作时所遇到的阻力,就不能不深深地感到,民主精神是同现代化的进程相联系的,“五四”所强调的男女平等的精神,还是必须继续发扬的。